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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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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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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月起,每月11-2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进行审验。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第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审验机构是市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机构。第二月起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验。

26日以后,失业人员可以到商业银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流程

(一)用人单位从职工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自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登记部进行档案审核和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二)职工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①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二寸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大连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的,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840元,其它区市县每人每月91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960元,其它区市县每人每月104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大家都知道,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领取条件,大家在领取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标准,再按照相应的流程领取,可以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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