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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没有对方地址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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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没有对方地址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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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当事人起诉但是没有对方地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状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且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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