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
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国家还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所以,每块土地具体属于什么地类,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了解确认。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什么叫基本农田,怎么判断自己家的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关于基本农田,我们总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实践中,老百姓都跟我们叙述,我们家的土地是肥沃的良田,按理说是不应该征的,都有这样的疑问。其实,也明白,老百姓们所说的好良田到底什么样的。北京楹庭汪庆丰律师认为,对于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制度里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可以根据内容来分析。
你好,自留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
一、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房屋是否为安置房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 
你好,我是王律师,有法律问题可来电咨询或者面谈,在了解详细案件情况后,才能更好地为你制定维权方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国土部门的领导或县级政府反应情况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你好,可以查看当地的政府文件
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审批之后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还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
先反映下情况给相关部门,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我国土地分为哪几类?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乡下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乡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乡村的广场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2.什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租用土地建设养猪场的土地被被告认定为基本农田,做出整改通知书,因此原告委托杨律师起诉至法院。其中,原告诉称,2014年5月29日,原告与W村签订《合同》一份,W村将其村洼地承包给原告。2021 年1月5日,双方就原地块又签订《合同》一份,将承包期 限从2024年5月29日延长至2034年5月29日,原告用此地块建设养猪场。2020年7月17 H ,街道办事处在《申请报告》中加盖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可以要求重新置换宅基地和补偿地上房屋的重置价值。还可以对于变更为“基本农田”的批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过对于上述情况,需要结合实际事实来分析,比如原房屋所占土地是否是合法的宅基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还是原本就是基本农田或者一般耕地,从而导致的原本的建房就是违建。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相关主体机关有权依法定程序对房屋认定违建,从而依法强制执行拆除的。
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1、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2、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制作的《职工名册》《职工名册》中包含劳动者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4、用人单位下达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违法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没收违法用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违法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没收违法用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
侵占别人可耕地建筑必须拆除,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处罚款,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你好,需要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认定
一、如何确定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是说在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的时候,或者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时候,认为自己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一方向有权利确认土地归属的机关的申请确权登记。 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由县级以上的额人民政府来根据法律进行确认的。并且根据土地的类型,确认的机关也是不一样的。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土地的类型有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