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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5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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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5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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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365投诉处理办法

在接到您确认提交的投诉、举报单之日起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在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与您取得联系,请您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

若您所留的电话号码有误或经三次拨打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忙音、无法接通等状态而使工作人员未能与您取得联系的,则视为无效投诉或无效举报;

予以受理的投诉、举报单,由12365转至各区局、分局办理,办理部门将回复您办理结果;

投诉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和《北京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处理规定》的规定,根据申诉人或被申诉人的请求,被申诉人所在地的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采用产品质量争议调解方式予以处理。

产品质量争议调解,自接到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一般情况下三十日内终结调解,对于复杂的产品质量争议可延长三十日。

调解不成的,及时终止调解。

二、什么是12365

“12365”是集举报投诉处理、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是质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各地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督两局全面加强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应用的新要求,应用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作为热线服务电话。

我们需要从本文中了解到在进行投诉中的处理办法是什么。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事情,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具体的投诉依照法律的规定及时处理,给你一个的结果。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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