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你知道社保缴费年限跟工龄的区别在哪吗?

问题描述

你知道社保缴费年限跟工龄的区别在哪吗?
1个回答

很多人误以为工龄与社保缴费年限是同一概念,事实上,两者不一定等同。在各地区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为了方便计算,通常把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核算依据,此时,工龄等同于社保缴费年限;

在各地区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此时,工龄并不当然等同于缴费年限。

一、工龄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2、分类

(1)一般工龄,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工作时间。

(2)连续工龄,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连续工龄不仅包括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二、如何计算工龄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2、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 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3、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4、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5、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职。    6、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7、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 在六个月以内者, 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8、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继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备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