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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按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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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按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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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按揭的办理如下: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存折复印件),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

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

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有: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注意事项1、首先,房地产经纪公司非担保公司,亦非垫资公司,不能为下家的付款问题提供任何担保,更不能为下家提供垫资服务;

2、其次,鉴于目前二手房买卖中,下家需贷款的额度及年数通常要高于上家原先的贷款额度及年数。现行的转按揭贷款不再是像过去那样纯粹地将上家原先贷款关系中的主贷人(即上家)更改为下家,而是下家重新在上家原先的贷款银行或者除上家原贷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申请贷款,然后用下家的贷款为上家去还贷。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第五十三条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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