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小姑父猥亵我很多次,还有一次强奸未遂,我还发现他有一次猥亵我A家的一岁多女婴我可以私下报复他吗?

问题描述

我的小姑父猥亵我很多次,还有一次强奸未遂,我还发现他有一次猥亵我A家的一岁多女婴我可以私下报复他吗?
1个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姑父的行为构成的犯罪。建议自己提高防范意识,提前做好取证准备,一定要谨慎,拿到证据后再去报警。

私下报复不建议,容易导致自己违法。总之,要谨慎防范,且不可自行报复。但是,要是再发生您姑父强奸的行为,您依法可以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即使导致行为人伤亡,您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注意做好自己安全的防范,提前注意证据保留,不要私下预谋报复。但若是发生上述刑法第二十条中的包括强奸的暴力犯罪,您完全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