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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到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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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到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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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到底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后,理由是羁押期限届满,在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案件尚未办结。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释放证明书写因羁押期限届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予以释放的,是不是没事了   你好,不是没事,不是彻底结案的。

根据刑事明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予以释放的,只是因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未审结,才予以释放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不是无罪释放。

你确定是被释放,而不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羁押期限届满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为三十七天,如果被逮捕,其羁押期限要看具体情况,相关期限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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