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屋过户给债权人抵偿债务是有效是吗? 汪腾锋律师指出,欠债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与债权人协商后将房屋过户给债权人抵偿债务是有效的,但设立抵押权时,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的房屋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将房屋过户给债权人抵偿债务是有效是吗?
欠债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与债权人协商后将房屋过户给债权人抵偿债务是有效的,但设立抵押权时,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哪些财产不能用来抵偿债务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下列财产一般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一)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二)抵债资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高于该资产价值的。
(三)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四)伪劣、变质、残损或储存、保管期限很短的资产。
(五)资产已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且抵押或质押价值没有剩余的。
(六)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资产(银行有优先受偿权的资产除外)。
(七)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八)法律禁止转让和转让成本高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九)已确定要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十)其他无法变现的资产。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能单独用于抵偿债务,如以该类土地上的房屋抵债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一并用于抵偿债务,但应首先取得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确定抵债金额时扣除按照规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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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经过】2002年1月,原告陈某某与第三人聂某某在高安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原告在与第三人再婚前生育了一个儿子陈某,第三人在与原告再婚前生育了一个儿子李某某,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继父子关系。原告与第三人结婚后,于2007年购买了位于高安市房屋一套,该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第三人聂某某。2016年2月,被告与第三人在高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
1.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能撤销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撤销抵押登记,随后填写撤销申请表,双方签名盖章,不得空缺,最后带齐所有的合同进行注销登记备案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近期有咨询爷爷怎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 买卖、继承和赠与,现作一个简单分析。通过买卖方式进行房屋过户,首先要考虑孙子是否具备房屋所在地要求的购房资格。如果孙子不符合当地相关购房资格要求,那么将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由于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限制,如果将房屋卖给孙子,需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则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会比房
1、出让。父母可以用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以这种方式办理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2、赠与。父母也可以选择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如果办理赠与过户,则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
房屋过户给孩子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其中继承是最划算、最省钱的,但是继承必须发生在父母过世之后。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法律分析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儿子具体需要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亲签字(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
很多人会认为,父母的房子卖给子女,这说不通啊,毕竟是一家人,一家人把房子卖给自家人,岂不是很荒唐?其实,如果你懂得了其中的门道之后,就不会这么想了,父母在世把房子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或许是最划算的过户方式,仍然以85平米200万元房价并且房子已经满五唯一为例,房屋买卖费用如下: 费用1:契税,满五唯一的情况下,面积少于90平米的为1%,面积超过90平米的为1.5%,不是唯一房子的,契税是3%。
您好,父母在世的时候将房产过户属于他们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其他继承人不知道也没有关系,处分是有效的。如果想要收回则会有一定难度,如果被赠与人同意被收回,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父母有权决定自己的遗产如何分配。如下面这个案件,父母以低价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给继承人之一,其他继承人起诉合同无效,最终败诉。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林父、林母与林二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涉讼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林二,双方一同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林二确认其没有向林父、林母支付过合同约定的购房款,结合买卖双方是父母与女儿的直系亲属关系,以及买卖方式完成过户较之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的,不能要回来。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老人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的,视为赠与物已经完成了交付,此时不可撤销赠与。因此,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的,不能要回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父亲通过买卖过户房产给儿子的,需要依法交纳20%的税,赠与、继承不需要交纳。买卖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过户交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继承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1.父亲通过买卖过户房产给儿子的,需要依法交纳20%的税,赠与、继承不需要交纳。买卖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过户交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继承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房屋过户给父母再买新房当然是可以的,很多都想父母的房子转给孩子们,或是孩子的名义买了想后期想把房产过户给父母养老。还有一些为了离婚的财产,在离婚前把名下的房产转给父母等等。让我们来看看怎么能把房产过户给父母。两种办理方法: 一、你和你爱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与你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父子关系证明》共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公
网友咨询:房屋过户给了妻子,并且还进行了公证,请问该房屋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现在准备离婚,我想请问律师离婚房屋是妻子一人的还是共同财产?湘西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你的房子赠与给你的妻子经过公证,且已经将房产过户到妻子的名下,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属于你妻子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1.父亲通过买卖过户房产给儿子的,需要依法交纳20%的税,赠与、继承不需要交纳。买卖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过户交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继承过户交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郑某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对方要求返还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房子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且没有其他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且没有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