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豫劳社工伤〔2005〕14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保障因工作和意外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业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工伤和意外伤害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建筑业职工合法权益。
现就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含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补充。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三、加大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对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尽快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为建筑施工企业所有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认真审核缴费基数,建立缴费数据库,及时支付工伤(亡)人员的伤残待遇。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开工程项目的管理,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必须按规定先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办理监督手续和颁发施工许可证。
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得开工。
六、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省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在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条件时,要严把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关。
没有参保的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全员参保。
要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拒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1)保险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3)实施目的不同;(4)保费缴纳方式不同;(5)保障范围不同。什么条件下认定为工伤1
有区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各个行业都要求办理的,尤其是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行业,同时还以团体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做补充。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新开始的一个险种,也是商业保险,国家政策和文件要求政府部门进行推动实施,但是没有强行法律规定必须要适用。但是这个险种前途还是不错的。效果也很好。慢慢也可能成为安全生产许可的一个要件。如果你单位投保了工伤保险后又想加保商业保险,不妨试试安全生产责任险。
劳动部关于加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2-05-30 颁布日期:1992-05-30 文号:劳锅字[199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升挂和使用国旗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8-10-18 颁布日期:1998-10-18 文号:国办函[1998]5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
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1-18 颁布日期:2012-01-18 文号:财金[201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在清单规费中都含有哪些保险?规费中不含有的还要单独增加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一、得过抑郁症还能否购买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如果有医院的康复证明,可以购买。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概念: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赔偿:这两个保险不重复,如果出现事故则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中涉及字母词审核把关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10-04-07 颁布日期:2010-04-07 文号:国办秘函[2010]1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的区别有哪些概念: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赔偿:这两个保险不重复,如果出现事故则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地方、军队密切配合搞好军队房地产清查整顿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1-08-22 颁布日期:1991-08-22 文号:国办发[1991]5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做好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试穿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2000-03-03 颁布日期:2000-03-03 文号:法发[2000]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2366全国税务系统专用码号资源使用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6-19 颁布日期:2008-06-19 文号:国税函[2008]60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由施工单位交。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的许可手续的时候,是应该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的。如果有的建筑单位没有提交参保证明,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其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工伤保险可以按照用人单位参保或者以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一、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法律意见】工伤保险由单位为员工购买,自己是不可以单独购买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
(一)定义 内部承包,对于大多数的施工企业来说并不陌生,是施工企业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目前并无对内部承包的确切法律定义,一般而言,内部承包指施工企业将其承接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交给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负责,由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组织人、财、物完成施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方式。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一般包括企业内部职工、分公司、项目部等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内部部门或
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 网友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作了比较,得出了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冲突
在去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候,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想要进行这类建筑施工的话,是需要有相关资质的,那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