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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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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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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岛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9年青岛市庄市政府规定

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

1、征收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按每户1200元计发。

(2)临时过渡补助费: 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人按征收房屋面积,按照30元/月/m2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

房屋补偿的,对被征收人按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约定的过渡期限,按照30元/月/m2的标准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被征收房屋面积低于40m2的,按40m2计算。

2、征收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元/月/m2的标准计发,总额低于1200元的,按1200元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共发放12个月)

商场、商铺、旅馆、餐饮、娱乐类建筑:按照100元/月/m2的标准

商务类建筑(金融、证券、商业写字楼等):按照90元/月/m2的标准

工业、办公和公共类建筑(图书馆、博物馆等):按照80元/月/m2的标准

二、城市房屋拆迁怎么估价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1、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2、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3、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三、遇到厂房拆迁问题怎么办?

建议:找律师,律师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拆迁的复杂问题可以点击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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