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只有一个100%的股东,他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一般是不用承担经济责任的。但是如果出了安全责任事故,法人需要承担责任,股东没参与经营管理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不知道你是怎么退的,法律不允许抽逃出资,除非你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方式合法退出。公司所负债务首先由公司资产清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对退出前公司的债务与受让人一般承担连带责任。
1、不出资能否占有股份,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不以货币出资,但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或者获得股东的股权赠与或公司的股权奖励的,也能占有股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
你好,建议配合公安调查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具体什么情况呢?知道对方情况吗
如果你确实是与A公司建立了用工关系且签订了劳动合同,仅仅因为B公司发放工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以此为由主张二倍工资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这个不属于法律规制的范畴,仅仅属于道德规制的范畴。如果婚后出轨在为离婚的前提下又再次与第三者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与第三者有了孩子,可能会涉及到对私生子抚养权的责任及私生子对你死后财产继承的问题。最后如果因出轨而与现任妻子离婚,可能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一般来说婚后出轨的过错方会被判少分财产,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较为不利。还有,如果你是在政府或事业单位,虽然法律不管出轨的问题,你可能会受
相关公开信息,可以进行查询
你好,如果你们有合同,且你也不知道对方有黄毒等事情,则你不构成犯罪,前台工作人员一般只能工资,可能也不承担责任。但组织者和管理者要承担责任。复杂。
您好,如果是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通知,如果是对外转让,需要通知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实践中即使没有通知其他股东,一般法院也会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也有部分法院认定转让协议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判决给其他股东一定时间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那么股权转让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
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上没有具体工作地点,就以你实际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具体来电咨询
房子的产权和没有产权的房子的区别: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无产权房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禁止公开交易买卖。但是无产权房只有限制使用权,即可居住、一
企业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土地被占用往往引起许多的土地纠纷,解决土地纠纷,必须重视土地被占用是否合法合理这个问题。那么,《土地管理法》第2条 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4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
你好,建议及时自首,减轻刑罚
你好,可以通过报警处理,收集证据
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等等
尽快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可委托律师代理。
一、法人变更后要承担以前的责任吗 1、法人变更后不要承担以前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公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