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觉得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免予起诉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就要进入公诉程序,案件即会交到法院进行审理,最后由法院判决,结果可能是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
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比较重要的法律常识问题。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我们就要对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有相应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解除留置措施的程序是什么留置措施的审批权限、期限、执行和解除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本条是关于留置措施的审批权限、期限、执行和解除的规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一、购买公房产权的程序是什么 首先应该办理认购手续、再签订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售房单位核准信息、钦定公有住房合同、进行付款、申领产权证。 1、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一般由公检法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监视居住时,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以及办理程序才可以。 一、监视居住的法定程序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
一、关于口头传唤的程序是什么1、对于当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即可口头传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从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具有5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
监视居住会侵犯第三人的基本权利,在立法上有一定的缺陷,执行的主体可能会不合法都可以解释监视居住的违法性,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转为监视居住,说明案件的事实不清晰,证据不充分,无法按照犯罪行为进行处罚。
说明没有完成案件的侦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到期后转监视居住,一般是侦查工作的需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是什么第一,成立改制工作组拟改制国有企业成立由党委、经营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改制工作组,在改制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工作。第二,提出改制申请由企业向发改委提出改制申请,发改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企业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企业改制及改制方式的批复意见。第三,改制预案的制定和初审首先,选择改制方式,制定改制预案。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
是否违法辞退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规定上班睡觉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且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或者是否能认定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上班睡觉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需要说明合法性和合理性。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有证据证明。公司可以提供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或者证明重大损失,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不用支付赔偿金。答辩书上可以说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加班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监视居住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
一、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1、达到监视居住条件;2、申请监视居住;3、提供必要的证据或病历;4、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5、办案机关审查;6、变更强制措施。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
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1、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受理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人民法院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3、审理和判决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应适用的程序,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
犯罪嫌疑人患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处于怀孕期,取保候审期满但未结案的,因办案需要的构成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条件。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
解除取保候审是否会坐牢要看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如果已经证实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可能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则解除后不会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
居住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2)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
一、申请解除抵押的程序:1、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由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4、机动车登记证书;5、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
民事诉讼执行监督的程序是什么一、抗诉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该条明确规定了国家监督权对民事诉讼领域的监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可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是民事抗诉,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但是在审判
一、申请解除抵押的程序:1、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由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4、机动车登记证书;5、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