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省高院: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没有盖章有效吗?

问题描述

省高院: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没有盖章有效吗?
1个回答

省高院: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没有盖章有效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都需要严格的按照程序进行签盖公章,这样就可以表明行政行为作出的具体主体。如果行政处罚上没有加盖公章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沈律师今天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高先生驾驶着车辆在道路上超载行驶,被交警大队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高先生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公安局作出了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

高先生依旧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交警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有检测单,告知笔录等证据予以佐证,其在实体内容上是合法的。

但是在处罚决定书上并没有加盖公章。同时当事人也没有签字,因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最终人民法院认定该处罚决定无效。

法院强调: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愿再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交警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虽然这个案子是道路交通违法,但是其实可以适用于所有的行政领域,包括征收或者是拆除违法建筑等,如果没有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那么其就没有法定的效力。

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无效或者是撤销这一行政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没有盖章是否有效这一问题的简单分析了,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