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11问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2、以其他方式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3、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4、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权。
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5、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6、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中止土地承包合同:
(1)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他村,户口也外迁的;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耕地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5)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7、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其承包地可否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8、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其承包地可以收回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9、什么是农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宅基地是在农村分给村民专门用来盖房的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行使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10、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使用证是指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11、农民进城务工后原承包的土地,村组织能否收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村组织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他人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得撂荒。
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农村土地政策都有以下新规定,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2、土地将不会重新分配,3、严格保护农村土地,同时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将会除以罚金和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将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
江苏全面整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包括参保条件、基金筹集、养老金待遇、养老金领取条件等政策。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参保条件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二、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
一、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有哪些(一)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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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很多老百姓可能都没有听到过,且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也很少提到农村集体资产,所以,许多老百姓对于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并不知道,今天凯诺律师就结合地方发布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来告诉大家与农村集体资产相关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 也就是说,
1、耕地:指的是可以种植农作物的农田或者坡地,这类土地是按照人口分配的,不能进行转卖,但是可以转租给同村的农民。2、林地:指的是有种植树木或者其他经济作物的坡地,这类土地种植的作物一般都是依靠自然环境生长,周边的水源比较少,相对来说比较干燥。3、宅基地:指的是可以给村内农民建造房屋的土地,房子所有权是农民,土地所有权是政府部门。这类土地不会影响村内的耕地和林地,需要通过之后才能盖房,并且只能给本村
①企业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律和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董事会组织、高层管理组织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②管理制度。3技术规范。④业务规范。⑤个人行为规范。
一、土地使用权类型有以下几种: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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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种类:1、从期限上来分,农村信用社贷款主要分三种: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2、按照有无担保划分:信用贷款,是只有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
1、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在征收拆迁时候,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r法律依据:(1)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2011年3月17日中纪办﹝2011﹞8号)r《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rr(2),《土地管理法》r第四十五
一、非洲广州黑人是亚太最大的黑人群体。合法与非法滞留的非洲人都计算的话,目前总人数有超过30万,占广州总人口的2%左右。他们在广州聚集最明显的地方为小北路、矿泉街道和三元里街道一带。很多会讲英、法、汉语,有时也夹杂有斯瓦西里语。二、朝鲜 朝鲜非法移民非法留居中国的朝鲜人约为30-40万人,这些人多数文化水平较高,产生的社会问题较少,但关注度却比三非黑人高多了 。三、越南 由于前几年中国工
动产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那么动产抵押制度有哪些缺陷呢? 动产抵押制度的缺陷: 1、我国当今的抵押登记制度设计行政色彩浓厚。登记部门大多为行政机关,并且在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可采用下列方式:1、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含最低交易价)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2、拍卖,即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3、招标,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二)招标、拍卖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1、组成:以招标、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都有哪些规定 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第三十八条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三十
公司经营基本的制度包括: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三、行政管理制度;四、生产管理制度;五、安全管理制度;六、仓储管理制度;七、采购管理制度;八、其他专项制度。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2、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3、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
什么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