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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需要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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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需要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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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的分二个层面来说:1)对股东个人而言:股东如果在公司(公司或子公司)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可以从公司借款,必须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除了用于公益事业或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可以对股东免征计税;

如果不是的,就必须在纳税年度终了时,即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逾期不退还的,税务机关将按视为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借款金额为基数向股东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2)对公司而言: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分无偿和有偿两种方式。无偿即公司贷款给股东,公司向股东不收取任何利息。有偿即公司贷款给股东,公司向股东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

公司有偿借款给股东,即公司以贷出的资金来收取利息,此贷款服务被视为销售服务,即销售服务的销项,缴纳增值税。公司无偿借款给股东,即公司贷出资金给股东不收取任何利息,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资产:(一)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股东个人从公司无偿得到借款,也应作为视同销售,按此贷款金额来缴纳增值税。综上所述,公司贷出的资金给股东无论是否收取利息,即我们说的无论这个贷款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都应被视为销售服务,即会计将其按视同销售处理,以此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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