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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的债权是否还存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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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的债权是否还存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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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法院判决的债权是否还存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没有结束的概念呢,只有届满的概念。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当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时,不能说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了,只能说在时效内行使了起诉权,同时在这一阶段又产生了新的时效问题。

这时时效重新计算,也依然存在,但是对于已生效的判决已经没有意义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多久   继续性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追债需要什么证据   (一)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

  (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五)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法规依据等。

  (六)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经法院判决的债权是否还存在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当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时,不能说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了,只能说在时效内行使了起诉权,同时在这一阶段又产生了新的时效问题。

这时时效重新计算,也依然存在,但是对于已生效的判决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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