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做好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 价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原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 行。2020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 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 织实施。
今后我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至少每 3 年调整或 者重新公布一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要求 规征地,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得改变和降低征地补偿 标准。
二、扎实推进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相关工作
(一)做好公布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 2020 年 3 月底 前完成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 工作,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以及当地 主要媒体上公布,并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公布的内容应 包括各区片范围和补偿价格、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等。南宁、北海、玉林市等有关城区已经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一并重新公布。
(二)明确适用范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 全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 收补偿,其中,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 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 1.1 倍进行补偿;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 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 0.4 倍进行补偿;征收集 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 0.1 至 0.4 倍 进行补偿;
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 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三)做好实施配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 — 3 — 其他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各市、县在制定具体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时,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 用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得挤占土地补 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 2020 年 6 月底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及时更新或重新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 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
(四)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各市、县可结合各地实际,进一 步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采取 农业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安置、异地移 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
采取留地安置的,除中心城 区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民生、公共服务、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外, 其他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按征地面积的不低于 5%配套 (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10 亩)用作预留地,供被征地村发展村级集 体经济使用,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保障。
三、精心组织,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工作措 施,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
各级财政、自然资源、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征地 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监管,防止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 情况发生。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 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各地在征 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自 治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28
2020年广西征地标准时按土地类型不同分类征收的: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另外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梧州市岑溪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岑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952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00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02元/亩到18009元/亩之间。糯垌镇、马路镇、归义镇、南渡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3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贵港市平南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平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4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1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4元/亩到17616元/亩之间。上渡镇、丹竹镇、镇隆镇、大安镇、武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7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
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
一、广西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贵港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港城镇、贵城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八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428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74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935元/亩到19740元/亩之间。新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1700元/亩;集体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玉林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区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5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9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230元/亩到20920元/亩之间。 第二区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489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96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桂林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七星区(和平、光辉、湖塘)雁山区(龙门、卫家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099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99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9999元/亩到39996元/亩之间。 叠彩区(大河、白竹干、大村、蒙正)象山区(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玉林市容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容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41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24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10元/亩到17240元/亩之间。 容西镇、杨梅镇、杨村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66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河池市宜州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宜州市市区规划区内(原庆远镇辖区、现庆远镇龙村、宜畔村、东屏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31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2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740元/亩到22960元/亩之间。 宜州市市区规划区外:庆远镇原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来宾市兴宾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凤凰镇、桥巩乡、迁江镇、城厢镇、良江镇、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城北街道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0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28元/亩到16112元/亩之间。七洞乡、良塘乡、平阳镇、大湾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钦州市灵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灵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40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69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73元/亩到14692元/亩之间。旧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2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920元/亩;集体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桂林市临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临桂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537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377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943元/亩到23772元/亩之间。 两江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308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2864元/亩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梧州市苍梧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旺甫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78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83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08元/亩到14832元/亩之间。沙头镇、石桥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8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411元/亩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