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负债配偶是否有义务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形分析处理。
1、如果负债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承担。
2、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律师解答如果楼下漏水是因楼上的过错导致的,则楼上有义务进行修理,如果不是,则楼上没有义务进行修理。此外,如果因楼上过错导致楼下漏水,而楼上不愿维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
律师解答如果楼下漏水是因楼上的过错导致的,则楼上有义务进行修理,如果不是,则楼上没有义务进行修理。此外,如果因楼上过错导致楼下漏水,而楼上不愿维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
女方婚前欠债,结婚后男方没有义务偿还,因为这属于女方的婚前债务,配偶只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对一方的个人债务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
继子不一定有义务赡养后妈。法律规定,只有继父或者继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的权利义务关系,才适用民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和后妈之间没有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可以不赡养后妈,后妈由其亲生子女赡养。反之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
民法典女婿没有无义务养老丈人。尽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只要婚姻关系存在,就必须要协助伴侣去尽义务,这是道德层面,也是法律层面上所鼓励的,例如《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
法律分析外孙一般无赡养姥姥的法定义务。但在其姥姥的子女去世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等没有赡养能力时,其外孙有赡养外资父母的义务,其外孙依法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赡养姥姥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婚姻本就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合作,各取所需又相互扶持。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原因,导致夫妻俩离婚了,但还需要共同偿还车祸赔偿。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是正常家用过程中发生的车祸赔偿,即使离婚后也有可能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
母亲欠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母亲欠下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己偿还,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但是如果母亲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共同生活才需要分配。一、借款“说不清”,应按夫妻共同债务论处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的免责条件为:要么是已经让第三人知道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要么是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而借款确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二、欠款“道不明”,应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虽然夫妻一方经营所负债务,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
看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分析
按照公司法来讲,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是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如果法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重大过错造成企业亏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人承担责任还涉及到公司注册时的资金是否全额到位,如果有差额,需要补缴。
没有老公坐牢儿媳没有义务伺候公婆,因为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其子女有赡养义务。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另外,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小区有老鼠物业有义务处理。小区物业的职责包括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一、儿子去世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儿子去世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 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以下情况,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对于生病的儿女,父母有义务抚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前述所称的“不能独立生生活”一般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房东有义务修水龙头,水龙头的损坏由租客造成的除外。法律规定,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房东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租客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
你好,需要根据欠款的性质,及遗产继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楼下漏水楼上有责任的有义务修。楼下住户可以先行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且由楼上住户造成的,可向楼上住户主张维修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