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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社保合并缴纳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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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社保合并缴纳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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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社保如何合并缴纳?

小编了解到: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新政策来说,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也就是说,参保人应该选择一个继续想要缴纳的账户,另外一个账户选择去注销(注销的账户金额会退款),保留一个账户作为社保和养老保险的领取账户。

带上以下内容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不同地方或有不同,当然也可以选择由代理人代办,如人人保):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SF051(一式三份)

3、缴款凭证(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原件、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4、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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