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的定义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援助的形式
1、法律援助形式是指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实施法律援助。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①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②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③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④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⑤公证证明。
⑥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2、上述六种形式可以分类为:
①诉讼援助。
②律师非诉讼援助。
③公证援助。
④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简易法律援助。
⑤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志愿援助。
3、诉讼法律援助又可分为:
(1)刑事诉讼援助。
(2)民事诉讼援助。
(3)行政诉讼援助。
4、非诉讼法律援助又可以分为:
(1)法律咨询。
(2)代书。
(3)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性指导意见等简易法律援助。
(4)公证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三、法律援助的条件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上文中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对法律援助的定义、形式和申请条件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想要申请的人们可以以此文为参考。
如果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问题,欢迎来咨询,上面有很多专业的律师。
随着法制社会的推进,大家也是知道的,在我们国家,也越来越来多的人们逐渐关注到法律援助这一方面的内容,那具体,法律援助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此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所帮助。 一、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八)公诉案件
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法律依据】根据《法律援助》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
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对相应诉讼费用予以缓交、减交、免交;法律援助机构对于获得人民法院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书面决定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且属于规定的事项范围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非法行医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以下8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4、《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国务院令第344号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7、《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那么接下来
当法院作出判决后,义务人应该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权利人的权益。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在判决后,却不履行债务,这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
1、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2、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3、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
在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纠纷中,最常见、最复杂的就是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争议了。据了解,目前我国存在的停车位权属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停车位为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停车位,需要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管理费,其他人交纳停车费。二是停车位为小区的私人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时,首先要向开发商购买停车位的使用权,例如购买70年或者50年的使用权,该停车位为专有使用,其所有权或者归属于开发商,
知情权顾名思义就是公民有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而知情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根本主体是公民,公民有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有消费知情权,更有行政知情权,知情权看似不常见,但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下面成都法律咨询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最先,当代行政部门虽然要追求完美公布公平的价值观念,但另外高效率针对行政部门来讲也是不可忽视的。假如将全部信息内容都没有理由所有曝出,则必
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
你好,给予罚款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下列情况之一的劣等药物:(一)药物成分的含量不符合规定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记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指明或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物;(六)其他不符合药物标准的药物。禁止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生产或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经法规审查和批准的原料,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要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份就读。需提供的证明有:1、监护人在桂林市区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要提供租房合同。2、提供监护人的务工合同,或者是监护人在桂林市区的营业执照,以上两个证明是要证明孩子的监护人在桂林市区有较稳定的工作和住房。3、提供孩子的户口本。4、孩子是独生子女的带上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可以优先安排。5、以前还要暂住证,现在不太清楚。带上这些证明、合同去当地区政府,如象山区政府、七星区政府、
你好,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规定如下所示:依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现行商标法只从管理的角度对未注册商标进行调整,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31条有关制止抢注行为,但对一旦抢注成功后,抢注人能否要求商标在先使用人停止使用或者损害赔偿未置可否。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法律的意思也越来越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一般会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对仲裁与诉讼不了解,那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仲裁与诉讼利弊的相关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者的利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关于效率 当事人发生纠纷一般都希望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以避免投入更多的财力、时间成本。在这点上,仲裁比较占优势。首先,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对简单,诉讼相
1、在发生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情形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任意压低评估值,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和处置国有资产时,违反规定,无偿地或者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者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在实行承包、租赁时,违反规定,低价发包和租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在企业改制时,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转让或者无偿分给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在财务管理中,违反
公安局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有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未履行相关义务、拖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情况等,公安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纪律,对公民提交的相关审理事项进行认定。
一、醉酒驾驶免于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1、醉酒驾驶免于起诉需要以下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七
一、网上追逃的条件有哪些 1、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的适用条件为案件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