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土地确权证上的户主死亡,可以公证给子女吗

问题描述

土地确权证上的户主死亡,可以公证给子女吗
1个回答

  1、不可以: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组)所有,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确权给继承人)的;

  2、属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各继承人(子女)可以继续使用该集体承包土地,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