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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5年刚满18岁,在网吧顺手拿走了一部手机,后人家告我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检查院这一步检察院不起诉,后面放出来了,然后刚好高三,我考上了警校,当时政审也过了,现在警校毕业考警察需要政审,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不让开,说我有犯罪记录怎么办

问题描述

你好,2015年刚满18岁,在网吧顺手拿走了一部手机,后人家告我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检查院这一步检察院不起诉,后面放出来了,然后刚好高三,我考上了警校,当时政审也过了,现在警校毕业考警察需要政审,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不让开,说我有犯罪记录怎么办
1个回答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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