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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娘家,想把孩子户口也落娘家,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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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娘家,想把孩子户口也落娘家,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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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户口一般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但是由特殊情况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变更到其他亲属的户口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扩展资料办理亲属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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