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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我只是想问为什么不能理解为债务免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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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我只是想问为什么不能理解为债务免除呢?
1个回答

1、“这800元就算给你了”……按我理解这是表示赠与的意思,"钱我不要了放弃对你的债权"之类的才是纯正的免除。好吧,这个理由不太成立,下面的理由才是真正的理由。

2、债的免除是民法典总则的规定,属于一般性条款,而赠与合同是分则里的规定,属于特别条款,你学法的应该知道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包括特别条款)的原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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