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为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会被判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已经既遂,是交通肇事后逃逸,不逃逸的话是3年以下,逃逸就是3年以上了,所以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有自首行为,所以会从轻减轻处罚。
应该会在3年以上的范围内,适当从轻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即交通肇事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
具体来说,以上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欢迎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法定侵权行为如下: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
1、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满足下列四个要件:(一)主体。主体包括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此,只要年满16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或其他人员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客体。客体是公共交通安全,即不特定的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三)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这里所讲的过失是指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交通肇事逃逸是法定刑加重的情节,那么哪些行为不构成逃逸行为呢,下面就由律师来为您一一列举。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协商解决完毕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销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在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
有人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38条第2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不应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法院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应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呢?根据《解释》第155条第3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
如果积极赔偿了治疗费、医药费等费用,即使没有得到谅解书,法官还是会认定的赔偿事实,量刑时,法官会酌情考虑,因为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定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才是判决缓刑的关键。如果犯罪分子符合以下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猥亵猥亵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
聚众淫乱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具有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纠集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有哪些行为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
什么是肖像权,那些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一)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吊销驾驶证吗交通肇事罪应当吊销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
一、哪些行为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
以下行为构成寻衅滋事: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可以证明强奸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嫌疑人的体液(精液);2、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3、视讯影音证据,这是最能直接证明强奸事实的证据了;4、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
一、哪些行为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
一、在未通车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吗1、在未通车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未通车的道路不属于公共道路。2、相关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
哪些行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主动投案
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个别消费者应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经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行为方式大致有五种情形:1、索贿。即主动受贿,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人利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之际提出要求、索要甚至勒索财物;2、收受贿赂。即被动受贿,是指在行贿人主动提供贿赂时,本应该拒绝却予以接受;3、商业贿赂。即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4、斡旋受贿又称居间受贿、间接受贿,即《刑法》第38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地位
关于哪些行为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在出资后,这部分财产已属于公司、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也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物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