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十四条规定:“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三条规定:“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规定:“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的规定:“第十七条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包括:
(一)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二)园地。指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三)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
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四)草地、苇-田。
草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
苇-田,是指用于种植芦苇并定期进行人工养护管理的苇-田。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其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征收的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军事设施、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占用耕地外,其他非农业活动建设均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城市道路、市政公共设施占用耕地的均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另外,建设活动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
一、范围: (一)、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包
一、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己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
房产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各类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即房屋。房产税按年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分期交付,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
被选择的上述消费品可分为五类:第一类,如果过度地消费,会给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第三类,高能耗和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并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资源产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产销数量较大,税源充足,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等。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
按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三)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的,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四)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
问: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政策有哪些?答:按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三)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的,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四)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
一、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1、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及园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铸造机械加工;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铝合金模板的生产;铝合金模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文化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试剂以及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建筑材料等方面,贸易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如果想要扩大营业范围的,必须要取得政府部门的同意,然后进行变更登记。 一、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百货。 2、文化办公用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对一些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限制,如果我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治安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 1、治安案件是指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在我国属于行政处罚法的处
1、政审的亲属范围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2、《公务员法》规定,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1、政审的亲属范围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2、《公务员法》规定,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工资总额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支付的工资。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如下: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其他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1、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
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哪些可分为住院医保待遇和门诊医保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2、土地使用税方法如下:1、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一、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