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口头告知)三日内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3、当事人明确提出放弃听证的,不得对本案再次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权利,公安机关不再组织听证;
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向原办案部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供审核并书写一份要求听证的申请书备案;
5、上级公安机关接到当事人的听证要求或接到办案单位移送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对人符合证条件的,应在三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听证;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三日内指定二名听证主持人,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的姓名,并说明当事人如无正当理由缺席将被视为放弃听证;
6、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他们迦避;
7、举行听证的通知应同时抄送办案单位并要求办案单位依时派员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会按下列顺序进和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由主持人核对参加听证人员的情况、身份;委托代理的需查明代理权限是否合法,告知参加听证人员的权利义务,宣读会场守则。
2、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对其的处罚建议。
3、当事人从事实和法律方面进行陈述和质证;第三人陈述。
4、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就与本案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辨论。
5、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材料。
6、当事人和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应当如实制作笔录,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其他人员读或向他们宣读,认为有差错或遗漏的,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然后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在听证笔录上说说明情况。
三、听证结束后,公安查关应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听证意见,上报公安机关负责人作出处理批示。
公安机关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
四、组织听证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哪七种行为规定1、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3、(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4、(四)机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方面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是治安拘留。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那么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一、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
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向派出所所在的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派出所所在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
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处罚:借车的车主及借到车的人都要进行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机动车车主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之前无证上路,是对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的不负责行为。若是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一、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前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立了一些派
1、当事人对公安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应
1、当事人对公安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1、当事人对公安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意见】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
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那就要先请有关部门的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伪劣商品后再作处理。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由消费者协会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
非法行医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版交规公布后,有些朋友可能对新的驾驶证与年龄的关系有些不明白,可以看下文~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周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扣留机动车。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套牌是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套牌车辆的流动。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现役军人伤残的抚恤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四条、现役军人伤残,根据伤残性质确定为:(一)因战致残;(二)因公致残;(三)因病致残。第十五条、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序确定。因病评残仅限于在服役期间患病致残的义务兵。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因病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确定伤
一、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有: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2、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驾照。6、机动
有下列情况可以吊销驾驶证:1、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6、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7、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怎么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相关知识点一、有哪些情形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
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
第七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确定为:(一)革命烈士;(二)因公牺牲军人;(三)病故军人。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民政部门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死亡时,按正排职军官的工资标准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第九条、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一)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