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碧桂园集团成本分摊管理指引》
总则
1.1集团成本分摊原则、提高目标成本和动态成本准确性,特编制本细则。
1.2分摊执行“谁受益谁承担、紧前不紧后”原则。
1.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区域和各项目公司。
分摊依据说明
2.1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基底面积、绿地、道路等的面积,通常指红线内用地面积。
2.2建筑面积:指按国家或地方相关管理文件和规则计算的物业建筑面积。
2.3可售面积:指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销售的物业建筑面积。
分摊原则
3.1工程成本分摊
3.1.1按照各业态的占地面积计算土地价款,再按照相应业态的地上建筑面积分摊。
3.1.2收费与前期工程费用:场地平整按占地面积、其余按照总建筑面积分摊;
3.1.3建造成本
建安成本:按照各业态单体实际的成本;
社区管网:按照总建筑面积分摊;
公共配套:按照地上可售面积分摊;
工程其他:按照总建筑面积分摊;
3.2非工程成本分摊
3.2.1费用及税金:
管理费用:按照各销售业态的可售建筑面积分摊;
营销费用:按照各销售业态的销售收入进行分摊;
(不含所得税):按照各销售业态销售价格对应的税率计算;
3.2.2所得税:按照销售业态的利润总额的固定比例计算;
3.2.3其他成本:
物业管理启动费:根据业态类型,按照建筑面积分摊。
分摊细则
4.1公配的成本分摊
有产权公建配套设施:
定义:指规划报建中性质定位商业,且可以办理独立产权的建筑物。包括酒店、大型医院、IB国际标准学校等。
分摊:其成本单独归集,不分摊至住宅和商铺。
但在计算成就共享等奖励之前区域和项目需以高于成本价处理此类资产。否则需要调增成本。酒店、IB国际学校等资产集团决定自持经营的除外。
无产权公建配套设施:
定义:指归全体业主所有或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会所、业主活动用房、物管公司用房、架空层、道路桥梁、学校、菜市场等。
分摊:所有建造成本及土地成本均需分摊至住宅,按地上可售面积分摊。
4.2车位的成本分摊
4.2.1地下室车位的成本归集:
按受益原则,能直接划入地下室车位的,则直接归集,如地下室的水、电和车位(车位线、防护等);需在地下室和地上产品共同承担分摊的,则按受益原则分摊归集,包括但不限于(围护、基坑、桩基础等)、(消防、防雷等)、公共部位装修、报建及行政收费等。
4.2.2别墅附属地下车位分摊:地上及地下车位成本应直接计入相应产品。
4.2.3人防地下车位分摊:人防车位成本的分摊同非人防地下室的分摊规则。但在投资测算中,区域管理层需要对此谨慎考虑。
4.2.4非人防地下车位分摊:集团营销中心每年6月、12月在召开集团运营分析会议前需梳理集团所有项目地下车位的销售价格。
并由集团营销中心出具书面地下车位销售折后价格清单至财务资金中心。单个车位价格大于成本的,则车位成本不需分摊;单个车位价格小于成本的,则需将差额分摊至地上住宅,按可售面积分摊。
若申请车位“捆绑”洋房销售、或以“车位券”形式打包销售的,均须将赠送价值分摊计入地上相应产品成本,否则只需分摊车位亏损部分。
4.3营销费用的成本分摊
4.3.1营销费用定义
从分摊角度,营销费用包括销售费用和营销道具成本两(现行营销费用归集口径不变)。
销售费用包括营销、推广、代理、庆典以及案场包装等费用。
营销道具包括营销(或展示中心)、样板房、示范区及看楼通道、营销宣传用围档和沙盘;
4.3.2销售费用分摊
项目销售费用的分摊:项目当年销售费预算总额项目销售费用分摊=项目当年签约收入预算总额100%各产品的销售收入
4.3.3营销道具类成本分摊
4.3.3.1样板房
1、临建板房:所有相关成本在受益产品中按可售建筑面积分摊。
2、实体板房:室内装修(含硬装及软装)按可售建筑面积分摊。
4.3.3.2营销(或展示中心)
1、销售中心:设置在商业街或会所中的销售中心,其软装部分需按面积分摊至可售产品。其他成本单独归集,不做分摊。设置在酒店销售中心,其软装部分成本需按面积分摊至可售产品。
2、临时展销中心:租赁期限短于一年的,则租金和(含硬装及软装)成本当期费用化。按当年度签约销售目标分摊;租赁期限长于一年的,则租金和(含硬装及软装)成本按照租赁期限分摊计入每年度销售费用。
4.3.3.3其他营销道具
均按当期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4.4混合产品的成本分摊
同一楼栋同时有两个及以上产品类型时,如商铺 别墅、商铺 多层洋房、商铺 高层洋房等,按其建筑面积分摊除土地成本外的土建、机电、基础、公配、间接费用、外挂石材等成本。
为更客观地反映土地在相同位置、不同产品上的价值差异,土地成本按各产品的可售建筑面积乘以相应指定土地加成系数后再参与总的土地成本的分摊。
土地加成系数如下:
商铺 别墅:1.7;商铺 多层洋房:2.2;商铺 高层洋房:2.(系数为商铺的土地加成系数)
注:上述土地加成系数,视每年的产品均价情况浮动,具体由集团营销中心每年更新。
4.5管理费用
项目管理费用按当年度签约销售目标面积分摊。区域平台管理费用按照区域当年度签约销售目标的面积分摊。
免缴与返还
5.1免缴费用、返还费用和返还款项
5.1.1免缴费用不列入成本不计分摊,但要求项目公司取得书面免缴文件并报备。
5.1.2未取得书面减免文件的,需计入总成本并分摊。
附则
6.1利息费用分摊见财务字号公文《关于规范房地产项目利息成本计算的通知》。
6.2本细则由财务资金中心负责解释。
6.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原《营销字号》《集团字074号》《财务字011号》相关文件废止。
一、目的为合理控制差旅费用支出,根据当前市场消费水平,结合XX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明确集团员工因公出差费用标准、审批流程等事宜。二、差旅定义本制度所指差旅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办公场所以外地区办理业务。因工作需要,派往外地常驻员工不属本差旅范畴。员工出差前需填制附表3,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附表3为差旅费报销必需1、交通费。搭乘汽车、(含高铁和轻轨)、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您好,开发商拒绝退款的可以起诉解决,如果需要代理诉讼可以来电咨询。
你好,没交物业费是否属实?还有当时是否约定过滞纳金或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不进行相应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是否可以拒绝调岗降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1、看调岗的职位是否合理。例如:作出调岗决定应当合理,公司基于什么理由对员工作出调岗,是否出于工作的需要。 2、看对员工调岗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3、看降薪原因。员工是否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4、看公司降薪的流程、依据是否已经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
1.单位辞退员工分为合法辞退与非法辞退,合法辞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过错,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雇员工不用给任何补偿,如果职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可以扣除不超过工资数额百分之二十的费用。2.非法辞退是劳动者没有出现法定被解雇情形,也没有过错,单位没有证据证明符合解雇条件而被解雇,这种情况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3.但是不管怎样,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办理离职
政府征地用于私人建房不合法。政府征地后,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的出让,原则上必须是挂牌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对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建设规划的要求,不得改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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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园天悦府销售部与房惠惠合创两家房产公司合谋串通。打着顶账房,特价房的幌子,欺诈买房业主百余户业主。骗取资金几百万,遭罪举报后,当的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五十多位业主的被骗,四百余万资金尚未追回,执法部门互相推诿打太极。原本属于合同诈骗,为了推责让业主按经济纠纷走诉讼。懒政怠政的做法让业主追责无门,一生血汗钱被骗子卷走了。欲哭无泪,欲诉无门。x园天悦府销售部以及两家分销商的诈骗行为是对业主方的极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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