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一轮国企改制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我国的国企改革之路,始于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初。经过二十多年国企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找到了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而国企改革特别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国企改革就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为了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彻底解决人们对于产权改革的模糊认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合法地位的同时,指出了国有产权改革的方向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把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国有资本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逐步退出。
这就为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失业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同时也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2]中发12号),对国有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做出了指示。
国家有关部委根据中央的国企改革和促进再就业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政策(包括八部委出台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及国资委等出台的国资分配[2003]21号等文件)。
这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国企改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从产权关系、劳动关系、资产处置等很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这次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长期困扰国企改革的人员问题;二是这次政策的出台找到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三是这次政策的出台找到了解决改革成本的有效途径。
二、国企改制新政策解析
1.改制新政策的原则
国企实际进行新一轮的改制分流操作过程中,可以创造性地运用新政策,积极寻求突破,但有些根本性原则是不能违背的。
首先,改制企业和其上级主管部门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与社会的承受能力。改制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稳步推进改革。
其次,实施改制分流要与主体企业的结构调整改制重组和做强主业相结合,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企业资产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的优化。
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前,企业首先要做好战略规划,明确未来企业发展方向和业务范围。然后,按照战略规划的统一部署,对现有业务进行划分,必要时进行业务重组与整合,同时进行资产、人员和组织结构的调整。
通过重组与整合,再重新界定主业辅业范围。最后,再对符合改制条件的辅业进行改制分流工作。
1、现在不允许买断工龄。2、企业不能以员工年龄大为由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国有企业交通费补贴政策: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车补也就是公务用车补贴,是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改变公务用车的保障方式,也就是说改变了原来的公务出行由单位派遣公务用车保障变为发放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人员领取了交通补贴后,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出行由社会化提供公务交通保障,若再提供公务用车保障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1、转变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2、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经济补偿金,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有当事方不履行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国有产权转让时违法暗箱操作等。解决方式有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遗留的问题;政府各级主管机构强化工作责任,健全相互之间的协调机制,禁止相互推诿和不负责任等。
国有企业是国有的性质,虽说他参与经营活动,但是和其他企业还是非常不同,受到的管理更加严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从产权关系、劳动关系、资产处置等很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这次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长期困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 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
企业改制后连续工龄,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的
开始的话是1985年就开始了。标志是《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那时应该是邓小平提出了。大量国企职工下岗是在90年代中期。从1978年底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2年,主要是放权让利,探索两权分离。第二阶段是1993年起到现在,明确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1993~
体制改革也指企业所有权的变更。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企业改制,指的是国有企业的改制。但是企业改制还包括其他企业的改制,比如说集体企业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中外合作企业改制等,甚至更多类型的改制非企业单位的改制,如事业单位改制,也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随着企业上市需求的不断增加,许多企业把上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改革的目标。
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1、.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3、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改制企业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原则上按不高于2倍的标准确定.4、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
退休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怎么安置一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1)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解决: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解决: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制定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如下:一、政策规定(一)改制企业裁员安置办法。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能够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确需裁减的人员,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金支付、计发标准和计发年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企业与改制前已经实现再就业的离岗人员解
一、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采取的是低工资高福利政策,企业对员工实际承担了无限责任。员工进入国有企业,成为国有企业职工就意味着终身保障,生老病死、子女问题等都由企业负担和解决,从而导致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成为改制时“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何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转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使改制后的企业对员工由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劳动关系是改制中关系到国有企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