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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不属于重复起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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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不属于重复起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个回答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不存在以下情形的,就不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重复起诉: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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