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你好,我儿子准备结婚,媳妇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吗?

问题描述

你好,我儿子准备结婚,媳妇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吗?
1个回答

对,如果离婚,房产证上有你老婆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综合建议:第一,你结婚之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婆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共同所有,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痉蚱薷鋈瞬撇肯铝胁撇蚱抟环降母鋈瞬撇(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