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做低房价的做法对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如买家虽可在契税上节省一些开支,但是日后转让时,却有可能会被征收更多的税费;卖家也有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到房款的尴尬情形。
风险一:买家负担加重而违约
合同价以外的部分,都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这会加大买家的负担,由此可能会造成违约并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一般会根据手中的资金量,以及自己的工资收入来确定住宅的总价,但如果碰到做低房价的情形,而被要求支付更多的现金时,往往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
当然,有些买家不想错过一次购房机会,同时考虑到自己也能节省一些税费,一般会选择向亲朋好友借钱。但这是一步险棋,走得好,能暂时度过难关;如果走不好,则有可能会导致交易中断,并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认为,双方签订的是阴阳合同,可视作无效合同。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有律师告诉记者,即使签的是阴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仍然会认为合同有效而要求继续履行。
因此买家因为无法付款而造成违约之后,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二:出售房屋税负加重
可以肯定的是,做低房价会加重日后转让住宅时的税赋负担。
就以上述案例为例来说明。假设这套实际成交价为180万元的二手房“做低”为135万元成交,另外差额45万元以现金的形式付给卖家。
买家可按照普通住宅的标准来纳税,契税税率为1.5%,那么纳税金额为20250元(135万元×1.5%),相比较实际纳税金额54000元(180万元×3%)来说,的确节省了一多半。
买家看似是沾了不小的便宜,但这位买家有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这位买家日后要出售这套住宅,那么,他便要承担差额部分45万元的税费,仅二手房个税一项,负担的税费就可能要多付90000元(45万元×20%),谁多谁少,一比便清清楚楚。
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已经加强了不动产交易信息的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未来所有房屋都可查到交易记录,因此税费一旦从严征收,这些成交记录必将作为纳税依据。
风险三:卖家面临处罚
做低房价其实是一种逃税行为,一旦被查处,肯定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此外卖家还面临着无法及时收到房款的风险。
上海某中介公司业务员杨先生表示,合同价以外的部分,虽然以协议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支付金额、支付最后期限等,但这也仅仅只是一份“君子协定”。
“其实只对那些真正守信用的交易双方有作用。”杨先生如是说。
由此可以看出,协议的效力到底有多大,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此律师表示,万一有买家“假戏真做”,那么这对卖家来说,将会遭遇噩梦,追讨起来不但耗时,还会耗费巨大精力。
律师同时提醒说,如果卖家逃税事实为税务部门掌握,不但要补交税款,还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风险四:无法通过“评估关”
做低房价,还会面临无法通过“评估关”的风险,这将会引发连锁反应,并导致交易中断,甚至引起纠纷。
据了解,就上海而言,位于市中心区域的房产交易中心都已建立评估系统。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评判合同价是否合理,并防止交易双方逃税。
所有二手房交易房源在缴税过户之前,都必须经由评估系统审核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成交房源可能被退件,并由指定评估公司重新估价,而后按照评估价纳税。
据业内人士介绍,的确也存在通不过评估的情形。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必将面临由谁来实际承担巨额税费的现实问题,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愿让步,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优惠标准应“与时俱进”
市场上之所以普遍采用做低房价的方式来避税,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征税标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有法律专家表示,至少没有体现其公平性。
据了解,上海最新的普通住宅标准去年底才做出新的调整,而旧标准却沿用了三年多时间。新的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总价每套245万元、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每套140万元、外环线以外每套98万元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而现实问题是,在过去的8、9个月里,房价又经历了一轮新的上涨过程,新标准似乎又有些名不符实了。
记者了解到,交易中心的评估系统数据却能做到及时更新。有业内人士透露,该系统数据几乎能够做到每周更新一次,“系统里的数据基本上都是参照市场实际成交价来制定的。”
这位人士说。
因此有市民表示,希望普通住宅的标准也能做到“与时俱进”,“虽然我们不指望普通住宅标准每月更新一次,但至少每半年应该调整一次。”
市民王先生这样说。他的说法也许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律师也表示,普通住宅标准如能够做到定期、及时调整,这体现了税赋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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