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赔偿金,建议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
以前的名字在改名后是不能再使用的,改名字的应当是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千万别签。可以委托我办理,13210925900我姓张。
你好,需要根据你所在的地的社保部门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可以联系社保退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您好,“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但单位交的部分不能退。”
您好,有的,请您详细说一下您的情况和诉求,详情可私戳电联,根据您的情况和诉求进行解答。
法律分析:社保未交完15年是可以退休的。根据现有的相关规定,如果到了退休的时候,当事人的社保没交满15年,可以有3种解决办法: 1、在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2、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3、在缴纳社保期间,存在中断交社保的情况,可以补交该时间段的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理论上户口是不可以直接注销的,手续相当麻烦。两个户口法律上代表的是两个自然人,是不可以合并的。只有在同一个户口出现本地与异地两个社保账户的时候,才可以按程序进行合并明白了吗?如果你想办某件事情,想证明两张身份证的名字系同一个人,这个程度还可以实现。但是涉及到社保账户,程序上社保局那边没有这种事情的办理方法。个人认为就算你证明两者是同一个人也很难按你所想的那样实现,毕竟社保局不是村委会。还有一点我不
您好,如果有遗产并经过继承,则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一般不承担偿还责任。
你在单位离职,而且现在想回去上班的,那么与单位领导说,当时你一时冲动,没有想好,希望单位再给一次机会。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建议跟具体办案法官沟通处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你好,发生劳动争议的,先进行劳动仲裁,可以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机构申请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还是需要具体的说明问题的
开发票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时,按实际业务确认入账。企业发生销售,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收款金额,应借记应收账款。收取款项时贷记应收账款。业务有多样性,所以常常会导致到账金额与开发票的金额不符,账务处理时需弄清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入账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呢?医疗鉴定专家指出,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 第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第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
这个是双方沟通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