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超出行政诉讼时效怎样进行司法救济

问题描述

超出行政诉讼时效怎样进行司法救济
1个回答

超出行政诉讼时效怎样进行司法救济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超过了行政诉讼期限的,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但享有的民事权利还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