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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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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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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的参保身份分为城镇参保居民、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农民工。就诊医院医保大致分为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及一级医疗机构。

医院用药及诊疗项目分为甲类、乙类、全自费。

2、参保居民使用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在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23%,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33%,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58%。

每增加12月的缴费报销比例增加2%,达到85%不再增长。

3、参保在职职工使用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在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3%,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4%,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9%。

参保职工在省医、贵医附院及省肿瘤医院就诊的个人负担14%,持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的在职职工个人负担为12%。退休职工个人负担按在职职工个的50%计算。

4、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使用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个人负担参照在职职工计算;缴费满6个月未满12个月的报销比例参照在职职工的50%计算。

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个人负担参照退休职工计算。

5、农民工使用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参照在职职工的50%计算。

温馨提示:

1、住院次数均指同年内的住院次数;

2、门槛费均不属于报销范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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