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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其中厂里按70%发放工资四个月后,工资不发了也不要我做了,没签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问题描述

工伤其中厂里按70%发放工资四个月后,工资不发了也不要我做了,没签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1个回答

您好,您还保留工伤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吗?您现在的受伤状况还能适应当前劳动吗?有劳动方面的相关证据即可证明劳动关系。

公司无理由辞退您,您可以按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内容进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其中的有关程序的细则不知道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我可以发表相关看法和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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