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组建时的会计与税收问题
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后,即按占伙比例在合伙企业占有相应份额,此时,有限合伙人在账面上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耒作明确规定。
如果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显然不妥,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股份和“股权”问题。记入“长期应收款”等作为普通债权性资产也属不当,因为《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为此,笔者建议增设“长期投资”科目,用于核算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产。投资以后,对于投资的核算方法存在权益法与成本法之间的选择问题,笔者认为基于合伙企业的特性及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法。
这种核算方法也贴近《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控制权、管理权条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般观点认为,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轻于公司制企业。理由是:对作为投资人的自然人在税收成本上有一定差别,公司制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双重征税问题,而合伙企业只对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明确境内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早在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基于上述规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税收差别主要表现在投资人身份为自然人时。
例1:现有两名自然人拟设立一家企业,如果设立公司制企业且有所得,则其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1-25%)×20%=40%。
即假定公司有应税所得100万元,先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税率按25%计算),税后利润75万元在分配给个人时,再扣缴股东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计15万元。
合计的所得税税额为40万元。如果所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则分红环节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减半征收,综合税负略低。
如果改为设立合伙企业,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利润全部分配合伙人时,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规定,假定上述利润由两名合伙人平分,则应缴个人所得税为:[(500000×35%-6750)]×2=336500(元)。
所得税综合税负为33.65%。
不过,如果进一步结合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可以发现设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成本不一定是低于设立公司制企业的。现不考虑投资人是境外企业或自然人的情形,试作分析如下:
首先,如果公司制企业的股东是自然人,企业实现的所得在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后,只要不向个人分配税后利润,股东层面的个人所得税便可向后递延,现时税负只有25%。
而合伙企业实现的所得无论是否向自然人合伙人分配,都要按占伙比例或按合伙人人数分配所得,对照五级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当个人所得超过5万元后,累进税率便达到35%。
可见,合伙企业看似只对股东实体征收一重所得税,但边际税率较高,且不能延迟纳税义务。另外,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小型微利法人企业所得税率降至20%,且适用范围有所放大,相形之下,合伙企业的税收优势又有所弱化。
有限合伙企业优缺点现如今,以有限合伙制募集创投基金已经成为海外创投的主要方式,从行业内的实践经验来看,业内企业今后将主要利用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募集人民币基金。为什么以有限合伙制募集创投基金已经成为海外创投的主要方式?究其原因,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三大优点: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有限合伙是美国等成熟资本市场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第二、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说到合伙创业,许多创业者对有限合伙这个词还是比较陌生,随着《合伙企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合伙人一起创立有限合伙企业相比传统的有限公司来说还是有不少优势。有限合伙制已经逐渐成为风险投资,股权创投等投资公司创立企业的首选,更多的是以成立有限合伙投资基金的方式加盟,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限合伙企业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实质上是介于合伙
1、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2、投资咨询(除经纪),3、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4、商务咨询(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以上就是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在经营的过程中如果需要了解,可以参考以上。
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限制条件是什么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企业合伙人,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需要注意什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另外相关规定:1.不能重名;2.不能触犯驰名商标;3.不能用地名名称及简称;4.只能是简体中文;5.不能使用模板字号;6.不能与知名公司名字混淆。7.不要刻意修饰公司的名字,尽量让名字简单明了。8.公司起名不要随意堆砌、乱造单词或词组来作为你公司的名称九公司起名不要用生僻字、难字,让人根本读不出
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再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从事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因此,理论上只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
一、设立依据1、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出资人数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2、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三、出资方式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
如果您不是合伙人,代理行为又没什么过错的话,您是不需要担责的。
不能,因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仅仅出资的特别合伙人,可以规避。我是南阳牛律师,需要帮助,请与我联系,愿助你一臂之力。
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注册流程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甩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也有不同的标准: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5、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6、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7、企业发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
两个人可以成立有限合伙。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
法律咨询: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还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律师回答: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
国家为了鼓励发展市场经济,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对很多类型的企业都制定了特有的优惠政策,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就有一定的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那么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下将由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
不能,首先明确一点,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其次,合伙企业必须有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所以只有两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伙人的情况下,这个合伙企业无法成立
1、设立要求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第61条规定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第24条规定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2、风险承担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东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