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分类
(一)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并载明于合同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须至危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二)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在危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评定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从而支付保险金的的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属于非补偿性保险合同,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属于非补偿性保险合同,因为作为人身保险合同标的的人的生命和健康难以用价值衡量,也是无法赔偿的。
因此人身保险合同通常根据投保人的实际需要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确定一个保险金额,当危险事故发生时,有保险人按照事先确定的保险金额承担给付责任。
(三)特定危险保险合同和一切危险保险合同
特定危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仅承担特定的一种或数种危险的保险合同。一切危险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是合同列举的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危险。
(四)个别保险合同和集合保险合同
个别保险合同是指以一人或一物为保险标的而订立的保险合同。集合保险合同是指以多数人或多物为标的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五)特定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
特定保险合同是指以特定的保险标的订立的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是指没有特定保险标的,仅在一定标准所限定的范围内,泛指某类保险标的而投保一定金额的保险合同。
《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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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与保险合同肯定是有区别的,一个保险合同不仅指包含我们常常说的保险单,还包括一些口头、书面要约,如投保单、法定要约等内容,所以一个完整的保险合同包含保险单,也包括一些投保前的要约和法定内容或者说是行业自律等。
一、哪些居民可以参保?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是多少参保居民实行按年缴费和补贴。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不同需求,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后多得补贴、多领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设十个档次,一档缴费600元补贴60元,二档缴费900元补贴70元,三档缴费1200元补贴80元,四档缴费150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律师解答: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答:被征地农民申请养老保险补偿,需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承包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年满16周岁。问: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是什么?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自愿参加,按年度缴费。报销费用县内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县外医院500元报销比例县内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县外医院4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大部分,个人缴小部分。报销方式凭医保卡等资料直接在定点医院实时报销,不仅住院可以报销,大部分地
厦门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如下,仅供参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实现“应保尽保”,对拖欠的保险费应在规定时限内补缴。 未转非被征地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以现行标准按月领取养老金,对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而未及时参保的,由各区政府和征地单位妥善解决。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也应足额缴费,通过积极宣传政策,组织引导符合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什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住院医疗待遇:(1)起付标准金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内的费用(2)大额医疗基金报销标准:起过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费用,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全年最高限额2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3)乙类自费是指按照规定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参保人员使用时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包括哪些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分为社保中的大病医保以及商业性的重大疾病保险两大类一、大病医保可以分为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两大类。它是为保障农村居民以及城镇居民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成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是对被保险人由于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具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功能,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商业性的重大疾病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方式,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
基本分类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项目决
上饶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缴费标准缴费基数按职工的工资总额进行确定,费率按8%执行,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单位裁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是双方协商在达到某种条件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等。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解除劳动关系,而裁员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性质是不同的。提醒您,辞退是用人单位的自主行为,可分为违纪辞
尘肺病死亡工伤保险补助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即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即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一、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012年,镇江市区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
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同意续约的将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并且备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只存在经济关系,而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经济关系; 3.主体的待遇不一样。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5.产生的法律责任不
2022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 政府依法征收土地造成农村居民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居民。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领取失地养老金。 2、已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即可领取失地农民养老金。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标准 1、失地农民领取年龄不足
江苏全面整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包括参保条件、基金筹集、养老金待遇、养老金领取条件等政策。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江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参保条件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二、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
一是保障人群不同。职工医保主要保障的是有工作单位或个体从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居民医保保障的主要是无工作单位的学生儿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财政补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而且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