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没有结婚证,但如果是事实婚姻,男方死后其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处理。
3、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保户死后侄子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且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人身依附性,集体组织提供宅基地给其村民是为解决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的基本居住之需,当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死亡且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一)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二)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
继母死后财产分割,继子女可以分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子女包括继子女。因此,继母死后,继子女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1、男方生育险女方能用。女方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男方参加的生育保险待遇,男方参加生育保险主要用于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工资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只要男方买了生育保险,没有工作的妻子生孩子时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但是注意毕竟不是妻子本人参加的生育险,所以不能享受生育津贴。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没有赡养过老人的子女可以继承遗产,但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即使没有赡养过老人,在老人去世后仍然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亲遗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的子女还是能继承父亲的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1、男方生育险女方能用。女方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男方参加的生育保险待遇,男方参加生育保险主要用于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工资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只要男方买了生育保险,没有工作的妻子生孩子时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但是注意毕竟不是妻子本人参加的生育险,所以不能享受生育津贴。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法律意见】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父亲去世,首先确定财产是否属于父亲独自所有。确权后,就可以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如果有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所以,只要死者有遗嘱指定这个孩子单独继承,或者无遗嘱前提,这个孩子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的,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
如果你们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你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如果是在此之后开始同居的,则不可以继承男方遗产,不过同居期间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可以依法要求分割。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
1、孩子抚养权给您,对方依然是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孩子依然是对方的法定继承人。若对方立有遗嘱且遗嘱有效,则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若对方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您的孩子做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即使抚养权在您这边,孩子继承遗产的权利也不会受到影响,是可以依法继承对方的遗产的。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在其去世后,其所留下的遗产则会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割。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是否医疗事故要进行鉴定
没有单位的人去世,如果是被他人伤害导致死亡的,有丧葬费。侵权人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其中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来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可以没有规定60岁以后不允许办理离异,婚姻是自由的,双方达成协议,随时可以办理离异手续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窃取对方隐私算侵权。即使是夫妻关系,男女双方仍然享有自己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律师解答农村五保户的宅基地不可以被任何人继承,在当事人去世之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当事人生前有人抚养的话,村委会及政府部门也不会将其列为五保户的范围了,五保户基本上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老人生前所有的支出都是由国家提供的,因此老人死后的宅基地也应该由集体回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夫妻之间翻看对方手机征得对方同意的不算是侵犯隐私,但如果属于强制翻看或者偷看属于侵犯隐私。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