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请人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某电气公司一案中,法院判决电气公司应付建筑公司30万元工程款,判决于1999年11月20日生效。
生效后建筑公司未申请执行,而自行与电气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约定2000年5月31日前付清。至2000年12月11日,因电气公司尚余3万元未付,建筑公司又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组成合议庭评议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建筑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现申请执行已超过申请期限,遂裁定不予执行。
笔者认为这种裁定与审判阶段中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的裁定本质上是一样的,当事人也应当享有上诉权。涉及实体权利的执行裁定,对案外人、第三人、利害关系人而言,上诉权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因为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毕竟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说审判程序在公正与效率的的双重价值取向上更偏重于公正的话,那么执行就更偏重于效率。
因此,笔者认为执行裁定的上诉期应相对审判阶段的裁定上诉期更短,5日为宜,以体现出执行的特点。
从工作性质的一致性来讲,执行裁定的上诉审与审判阶段的上诉一样,应由上一级法院执行机构中行使执行裁判权的执行法官来审查为宜。
根据当前执行机构改革的趋势,我国执行机构在执行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二重性的理论基础上,将以分权和制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实施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的机构,由行使执行裁判权的执行法官来审理执行裁定的上诉完全不存在理论和实践的障碍。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执行程序中的裁定可以上诉的有:不予执行裁判文书的裁定、债务人异议之诉、案外人异议之诉、第
三人异议之诉、代位请求异议之诉的裁定、执行变更后的被执行人财产等涉及实体的裁定。对于其他裁定,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约束是指依照国家制定的经济法规的法律效力,对企业经济行为产生的制约机能。它是企业约束机制的一种重要手段。经济法规中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等,一经依法成立,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由国家强制力所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约束。强制执行力,简称“执行力”。确定的给付判决所具有的通过动用国家权力予以强制实现其给付内容的效力。确定的给付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义务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法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的一方涉及到公司,那么就必须要公司出示公章或者是合同专用章。在一些公司里面有很多的专用章,比如说公司项目专用章。那么项目专用章有什么效力?下面我们还是请小编给我们具体介绍下。 一、项目专用章有什么效力 建筑公司下放的章叫项目章,项目章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一些经济类型的合同及资料,工程章即项目章。项目章是相对于一个项目部的印章,使用范围针对整个
有时候合作双方签订了合同之后,为了保险起见,还会请专业人士来做见证,有些是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有些直接请的律师作为见证人,见证人还会签订好见证书。那么见证书有什么效力?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见证书有什么效力 有。只要是合法签订的见证书那就有法律效力,但是见证人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公司被执行,法人有以下影响:1、需要协助调查、接受谈话及公司财产申报等;2、面临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限制出境、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执威慑制度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
被判拘役后不可以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必须尽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执行能力(没钱),就只能中止执行,等他有钱再继续执行。如果超过2年,有可能过诉讼时效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建议尽快起诉。
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上规定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还有可能将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现实社会中,很多案件在法院经过审理和判决之后,当事人会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书,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做出执行裁定之后,就可以依法执行判决内容,但是实际上,有时候也会存在一些错误的执行裁定,那么执行裁定有错误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执行裁定有错误怎么办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
如果失信人员满五年仍然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履行永远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还是尽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关判决避免失信,然后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神升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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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审判立案,是有纠纷需要提交法院审理;执行立案,是针对法院已经审理并做出判决以后,在裁判文书生效以后,对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需要申请法院执行的,就是执行立案。
一、如何执行死刑有什么法律规定1、现在,中国的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法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有什么方法救济法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的话有以下的救济途径:1.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以上是夫妻双方签字的协议离婚有效吗的解答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非执行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定不是独立的。区别如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董事,是指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的必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而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其条件是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又称为非常务董事,是董事的一
撤销执行申请与撤回执行申请有什么区别 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篇中并没有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只有撤销执行申请的规定。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仅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正式提及。但是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在立法层面上,对司法实践中对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这一做法是认可的。 撤回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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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如果失信人员满五年仍然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履行永远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还是尽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关判决避免失信,然后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