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应否返还,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问题描述

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应否返还,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1个回答

法律分析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不应返还。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不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解除同居关系,一般不用返还。

以结婚为目的赠予的贵重物品,是可以要求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