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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超速违章处罚行政复议书申请书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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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超速违章处罚行政复议书申请书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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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速违章处罚行政复议书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下: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大队长 3 执法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申请人本案中,被申请人发现违法行为时,未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也未通知申请人到场接受处理,而是申请人在6月21日收到短信通知后,主动到被申请人办公地点被处以了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仅有在违法行为现场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故被申请人适用的处罚程序违法即便是申请人同意在被申请人办公地点接受处罚,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时,未有行政执法人员在场,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未经执法人员当场签字或盖章,未将处罚处罚决定当场宣告后送达申请人在违法处理办事窗口,仅有两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协警员,根据申请人的告知的内容,将处罚决定书打印后交给申请人签字 二是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告知申请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申请人在6月21日获悉违章情况后到其办公地点,在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便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去缴纳罚款 三、本案所依据的的证据不充分 一是处罚决定书称,违法事实“有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所列举证据不完整、不明确,比如是照片还是录像,或是其它证据,致使申请人无法知道被查获的违法行为到底是依据什么证据来认定 二是据知情的群众发映,6月18日对申请人车辆拍照取 4 证的主体是协警员,并不是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故本案所依据的证据形成过程、来源和程序不合法,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四、适用法律错误一是根据申请人当时车辆停放位置和现场路况环境,部分车身已在规定的停车位内,并不会产生“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后果,被申请人未通知申请人挪动车辆或拖开也足以证明无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违章停车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是违章行为现场无法及时纠正,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才得以采取申请人向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两年内未发生一例交通违章行为,此次由于一时疏忽出现不规范行为,且又未产生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后果,情节显著轻微,根据《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等规定在对违法行为处罚上,法律有明确规定相应处罚措施的,应首先适用法律,即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应采取警告或提醒警示等措施来实现执法目的,而为了罚款不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等因素,简单的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来实现罚款目的,不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实施罚款后又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其执法动机也不具有合法性 5 综上,为进一步规范被申请人执法行为,降低凭个人主观臆断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保障我县道路畅通有序,本人在承认自身行为存在不当的前提下,特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致 ***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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