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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没有注意忘交税,想知道个人所得税追缴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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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没有注意忘交税,想知道个人所得税追缴是如何的
1个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的规定,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所以不能无限期追征,一般追征期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可见,对纳税人未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一般追索期为3年,但未缴税款超过10万以上的,税款追索期为5年,超过5年即丧失税款追索权。

以上是关于个人所得税追缴的答案,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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