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问题描述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个回答

律师事务所的主管部门不是工商局,无需到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所以律师事务所没有工商登记信息。但是律师事务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通过质监局网站或者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需3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特殊的普通合伙需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日常生活中的合伙形式常常出现纠纷难以长久,但现代社会分工合作是大势所趋,博主提示采用合伙形式合作的小伙伴,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出资份额比较重要,尤其是以劳务等形式出资较少的和出资较多的情形。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企业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合伙人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视角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 ,相关债权人不得主张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也不得代为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但债权人可以在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职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职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违约责任等法定事项。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