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
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
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
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
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
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
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
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
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
以上就是小编对工程合同的类型为您做出的解答,请大家注意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信息,遵循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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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工程合同代签的后果有以下几点:1、如果工程合同代签人经过了合法授权或委托,其代签行为有效。代签的工程合同法律后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如果工程合同代签人没有经过合法授权或者委托,其代签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未经时候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无效。代签的合同法律后果由代签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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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类型有哪些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劳动合同与实习合同的区别有: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实习合同属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习合同主体不是劳动者。3、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与单位是隶属关系。4、确定报酬原则不同。劳动合同按劳分配,实习合同可以约定无报酬,意思自治。【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
一、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1)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劳动合同不仅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同时可以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很多后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
固定单价合同、是说分项的子目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可以调整。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的项量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化。如果项目和工程量发生签证的就可以按签证增减总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指清单计价的情况下固定综合单价,如果发生工程的变更和洽商,可以按实际发生的重新增减总价。
整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固定期限相对的,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与入职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了期限的约定。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具体如下: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工作满十年,而不区分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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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的类型有哪些 (1)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5)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