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某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在酒店客房内猥亵女童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造成受害人阴道撕裂,那么本案能否定性为强奸罪呢?
猥亵与强奸的区别究竟为何?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
强奸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具有强行奸淫的故意;猥亵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追求性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故意。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与受害主体有差异
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但强奸罪的实行犯只能是男性。强奸犯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女性;猥亵罪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三)两者的行为内容不同
行为人(男性)与被害人(女性)生殖器接触,认定为强奸行为;其他性侵害行为,如行为人用生殖器以外的其他身体部分或者其他物体接触受害人生殖器或其他性特征部位,认定为猥亵行为。
因此,在这起案件中,依据目前司法实践对现行刑法的理解与适用,判断王某某犯罪行为的性质的关键在于,其有没有实施过生殖器接触的行为。
当然,若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则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与猥亵罪数罪并罚。
实践中,“以借为名”的诈骗行为与借款到期后无法及时偿还的民间借贷行为均以借款理由存在虚假因素而呈现出竞合形态,由此使得司法机关对此种类型民间借贷的处理存在着刑、民交织的争议。由于“以借为名”的诈骗行为常常发生于熟人、朋友之间,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秉持审慎的态度,尽量以民事借贷法律关系处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因而当刑法介入上述法律关系时,应当把握好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防止刑事法网
法律分析认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下:1、聚众导致社会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4、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5、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制造社会混乱。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
一、如何认定行政处罚中的行为轻微行政处罚中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是一般是指初次违法,并且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发生,社会危害性少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如何区分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履行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它的内容包括行为人行为的合法性和成立条件的必要性,根据对要式法律行为划分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以下不同的几种类型。不要式法律行为则指不要求采用特定的形式和一定的程序,而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任何形式都能成立的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
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是指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林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坟、建房、挖沙、采石、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属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有:要素不同,发生效力的依据不同,本质不同。法律行为是指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事实行为是指直接根据当事人行为结果的事实,随即自然而然地发生法定效果的行为。
如果双方在醉酒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应当属于其他手段,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情况,如果是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那么就会构成强奸罪,那么,在双方醉酒情况下如何认定强奸?下面来看看汪腾锋律师的相关内容介绍。 在双方醉酒情况下如何认定强奸?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上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
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商业越来越发达,但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越来越多,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整个市场。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冒牌商品行为,以及它们的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冒牌商品行为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 仿冒行为侵犯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假冒侵犯的是商标管理秩序;冒牌商品行为侵犯的是市场交易秩序。 2、违法对象不同。 违法对
雇佣关系的认定: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否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干预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在民法上,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很重要的二类法律行为,都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因此,始终能对现行民法作出正确的解释,两者之间可以说一个是权力一个是义务。那么,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一、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该理论主要是德国概念法学的产物,在德国法上,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如变更、转让某项权利、在某项权利上设定负担和取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一般情况下,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具有“利害关系”:(1)投标人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2)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控股;相互任职或工作;(3)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4)投标人为招标人做过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勘察、设计或其他咨询服务的情形;(5)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自卫行为与自助行为的区别是什么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属于自卫行为。紧急避难、为权利自力救济的方式属于自助行为。一、自助行为1、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2、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二、自卫行为1、自卫行为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只出现在刑法范围内,是指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本条表面上是规定了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但本条实质上是对什么是竞业行为的认定,即如何认定新旧单位之间存在竞争关系。通过本条可以得知,竞争关系的核心是“同类产品”“同类
1、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使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2、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3、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制。4、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求。物权行为的概念及基本内涵物权行为是与债权行为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一物权的设立、移转
法律行为是人主观上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例如:团购电影票。事实行为是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例如:拾得遗失物。
一、强奸罪与通奸行为是如何认定的1、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奸行为的认定: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一、精神病人行为能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男子公交上猥亵女性,女性报警处理,最终被拘10日。猥亵行为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猥亵罪的入刑标准为致害人以暴力、威胁手段,违背个人意愿,强制猥亵的行为。 一、男子公交上猥亵女性被拘10日 近日,山西太原的王女士在乘坐公交的时,被一男子猥亵,下车发现裙子上有不明液体。最终,男子林某因猥亵他人及在公共场所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