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无疑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进一步威慑。
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周加海,对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实践中我们最关心的是入罪门槛问题,欠多少薪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周加海:具有下面两种情形之一的,就要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就可以追究有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个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而且数额在5000到两万以上的。
第二种情况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到十万元以上的。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各地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在5000到两万、三万到十万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报最高法备案。
记者:刑法条文规定中,逃避支付或者是隐匿财产,有这样的情节就会被认定为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什么样的行为是逃避支付的行为,这个在司法解释中是怎么规定的?
周加海:对这个问题,司法解释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在解释的第二条,有一个具体的列举。有这么几种情形就可以认定:
一、是“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等等”
二、是行为人逃跑的,藏匿的,
三、是隐匿、销毁账目,包括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的。
四、呢,是其他方法,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如果他的目的在于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都可以认定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
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恶意欠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责。可是实践中,遭遇欠薪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找了清欠办找劳动监察,调解不成找信访办,不知道到底找谁。
司法解释明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直接责任。
实践中,责令支付的文件除了劳动监察大队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生效《民事判决书》,以及各级信访机关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的文件。
司法解释还规定,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宽严相济的原则。
周加海:在立法里就有一个规定,就是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是免除处罚。
司法解释对这一规定也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是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一审判决前也可以从宽处理,充分体现了一个宽严相济的精神,目的也是为了让我们的劳动者能够及时地尽快地拿到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
(记者孙莹)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四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第五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欠薪,符合以下条件的,属于诈骗罪:客观方面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
我国刑法对于恶意欠薪的行为有专门的法条规定,因此,对于存在恶意欠薪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报警处理。但要注意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恶意欠薪罪打110有用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恶意欠薪罪打110有用吗 恶意拖欠工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被恶意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报酬是有一定帮助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
法律分析恶意欠薪罪的正确表述应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条件为:(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七点第34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两种罪名其名称上基本相似,即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恶意欠薪罪两种,大家经常会将这两个罪名混淆,而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个罪名呢?其实,这两个名词均是说的同一个罪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被称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被很多人也叫做恶意欠薪罪,两个法律术语均是对同一个罪名的表述。拒不支付劳功报酬会有什么后果 从概念上来说,恶意欠薪罪是因为主观意愿而造成拖欠他人劳动报酬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
恶意欠薪多少够得上刑事责任由于欠薪罪要求“欠薪数额较大”,“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当然司法解释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院备案。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
一、恶意欠薪罪到哪里立案1、恶意欠薪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
恶意欠薪罪判几年恶意拖欠劳动报酬会判多少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拖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
恶意欠薪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欠薪者隐匿财产或故意不支付的行为,让没有侦查权的行政机关和劳动者本人举证,根本不现实。恶意欠薪入刑后,取证的责任就落在了具有侦查权的公安部门身上。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支支招,劳动者怎样不公诉讨回自己的薪水。 劳动者5种讨薪方式: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
对恶意欠薪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五千到一万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恶意欠薪的维权方式有:
所谓“恶意讨薪”行为,是指当前出现的这样一种现象:一是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通过“民工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怂恿民工以群体性讨薪为名,施加压力,甚至阻断国道交通,以达到尽快解决工程款的目的;二是由“黑包工头”蓄意组织、操纵外来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律师提醒】违法犯罪行为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是对自己和社会最大的伤害。南宁市建委、公安局和劳动保障局曾于2007年联合下发了《关于严
如果恶意欠薪行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有效的惩罚,那么法律的权威以及社会的稳定都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大家知道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一、恶意欠薪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恶意欠薪具有以下行为的应予立案侦查: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二、恶意欠薪
一、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我国没有恶意欠薪罪,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会被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恶意欠薪派出所受理。1、恶意欠薪正式列罪,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2、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在很多时候我们会认为,只要对方拖欠工资就犯有恶意欠薪罪,其实不是的,并不是所有拖欠工资的行为都犯有恶意欠薪罪。很多时候的欠薪属于劳动纠纷,更多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或者是地方劳动局进行调解处理,但并不构成犯罪。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恶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并不是所有拖欠工资的行为都犯有恶意欠薪罪。很多时候的欠薪属于劳动纠纷,更多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或者是地方劳动局进行调解处理,但并不构成犯罪。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恶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
对于恶意欠薪的行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恶意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员工遭遇欠薪,可以向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等材料后,由劳动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按照执法程序处理。对于联系不上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将请求工商、公安部门协助查找。2011年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恶意欠薪”行为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