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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了轻微伤派出所调解对方要6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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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了轻微伤派出所调解对方要6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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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轻伤的,经派出所调解后就民事赔偿达到协调的,刑事部分仍然可以提出诉讼。轻伤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手里有充足的证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

但是,基层公安面对的大部分治安案件都是轻伤案件,如果全部交付刑事公诉程序,国家的人力财力是很难负担,根据和谐社会的理论,国家鼓励轻微的伤害案件自行和解或者在基层调解。

按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调解之后还能否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或者向人民法院自诉。免除刑事责任的协议在理论上效力是有问题的。

但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又要求追诉刑事责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通字[2005]98号)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第九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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