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提请上级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复核流程
1、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上一级检察院收到材料后,按以下情形处理:
(1)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十五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2)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通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撤销原不批准逮捕决定,另行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必要时,上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3)对于经复议复核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送达复议复核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一条
二、逮捕由谁来决定的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复核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检察院收到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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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复议、复核,检察院要认真对待,要换承办人审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而且要及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同时规定复议的审查日期为七日,复核的审查日期为十五日。如要改变原决定,需要先撤销原决定,另行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法律依据】《
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侦查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法律只对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有规定。一、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但现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二、逮捕的概念和条件。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
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需要复议的,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认为需要复核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
应该是无罪释放,具体可以咨询承办检察官。
可提请复议、复核。刑诉法第90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逮捕部门办案人员复议,并在收到提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诉法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
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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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证据先行保存规定有哪些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证据先行保存规定如下:(1)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2)先行登记保存期间,证据持有人及其他人员不得损毁或者转移证据。(3)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自动解除。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决定后多久释放 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侦察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
一、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通知有哪些规定1、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的要求如下:(1)、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2)、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应当通知被决定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2、法律依
一、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是如何处理的(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
已经已送到检察院了说明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了,达成调解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只是在量刑上有减少的幅度!
刑事拘留移交检察院会通知家属的。一搬来说,检察院决定逮捕后,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要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
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受案立案规定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意见》要求健全接报案登记制。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
一、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要怎样做1、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二、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第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第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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